这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是高校(乙方)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甲方)之间开展博士后联合培养的核心合同。为便于清晰了解双方职责与重点条款,现就协议关键内容进行系统梳理与专业解读。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与选拔
博士后的引进主要依托单位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甲方(设站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等途径进行招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需重点关注:进站人选并非单方确定,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核与协商。人选经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通常为高校或流动站)负责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批。后续报到、户口迁移及档案管理等事务亦主要由乙方办理。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日常管理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以及国家、双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具体涵盖以下多个方面:
1. 指导与经费:博士后进站后,双方应协商为其配备指导教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两项费用:博士后培养管理费(每人每年_________元)以及指导教师指导费(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支付时间明确:首年费用于进站后_________个月内拨付;次年费用待博士后通过中期考核后支付。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有效财务凭证。
2. 在站时间与工作地点:博士后在站期限通常为_________年,期间主要在甲方从事科研工作。若因研究项目需要延长在站时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延长期限及相关费用。
3. 退出机制:若博士后因病连续请假超过_________个月,或因表现不佳不再适宜继续研究,经双方确认并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可终止研究,甲方同时停止支付相关经费。
4. 科研条件与课题管理:双方须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具体科研项目的内容、目标、经费及管理方式,由甲方与博士后另行签订协议予以明确。
5. 出国与考核:博士后因课题研究需要出国,应按照国家及双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申请与课题无关的出国事宜。在站期间的期中与期满考核,由甲方会同乙方共同实施。此外,乙方负责组织博士后各类研究基金的申报事宜。
6. 导师指导差旅:应甲方邀请,乙方指导教师如需赴外地对博士后科研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其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从博士后科研经费中列支。
三、关于研究成果的归属
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是本协议的核心内容,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 甲方资助项目成果:对由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非选定课题成果:博士后在站期间自主开展的非约定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由甲方与博士后共同所有。博士后发表此类成果前,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3. 进站前延续性成果:若博士后在进站前已开展的研究与进站后工作紧密相关且已取得重要成果,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个人所有。在站期间基于此产生的新成果归甲方所有,博士后发表时须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并进行署名。
四、其他事项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将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协调。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盖章及指定代表人签字后即生效,并需报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备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