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一则由人民法院报发布的消息引发热议,题为《孩子在餐厅“撒野”,家长被判赔220万!》的文章,详细披露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让不少网友看后直呼不可思议。
2025年2月23日,17岁的少年小唐为了招待两位远道而来的朋友,约上同龄好友小吴一同聚会。四个年轻人聊天打游戏,还喝了一些啤酒。聚会持续到次日凌晨一点多,几人饥肠辘辘,便来到海底捞吃宵夜。
在小唐的要求下,店员将他们引入包间。几人没再点酒,而是围坐在火锅旁,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直到凌晨三点,包间内仍然喧闹不止。两位朋友早早退出了游戏,只剩下小唐和小吴继续较量。小唐输掉一局后,为了追求刺激,竟突然站上餐桌,向沸腾的火锅中小便。这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非但未被小吴劝阻,反被他用手机镜头对准,全程嬉笑着记录下来。闹剧并未就此结束——小吴紧接着如法炮制,小唐则接过手机继续拍摄。同行的两位朋友见状,赶忙后退避让,显得十分尴尬。
临走前,小唐还将桌上的筷子、盘子、杯子一股脑扔进火锅里,甚至把餐椅搬到了餐桌上。事后,店员进入包间清理,只见碗碟狼藉、桌椅杂乱,当即拍照存证并试图追回四人,然而几人早已离去。
2月27日,小吴突发奇想,将自己拍摄的、小唐朝火锅小便的视频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尽管经友人提醒后他慌忙删除,却为时已晚——短短几分钟内,视频已被多次下载,并随即出现在各大网络平台上,还被配上了“海底捞火锅里小便”等耸动的文案。
针对这起事件,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轰动一时的名誉权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令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向海底捞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由监护人赔偿海底捞公司经济损失220万元。
这份判决的亮点在于,它不仅清晰认定了侵权责任,为无形的“商誉损失”算了一笔细账,依法保护了企业商誉,更在处理未成年人侵权方面做出了大胆探索,准确划分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通过让未成年人承担非财产性责任的方式,实现了教育矫正的目的。
上述事情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不少网友直言,仔细看了法院的判决依据,觉得这钱赔得一点也不冤。事情早就不是“熊孩子恶作剧”那么简单了。
“他们往火锅里小便,还故意拍视频发上网,这直接导致海底捞的品牌形象遭到重创,全国多家门店客流量大幅下滑。企业为了挽回声誉,被迫销毁全店餐具、彻底消毒,还给那段时间消费的4100多桌客人全额退款。这些实实在在的损失,法院判定他们必须承担。”网友说道。
行业专家更是直言,在流量时代,任何一次“博眼球”的破坏行为,都可能像蝴蝶效应一样,引发自己根本无法承受的连锁灾难。法律这次清晰地告诉所有人,企业的商誉这种无形资产是受严格保护的,未成年人也绝不是“免责金牌”。家长如果疏于管教,最终可能要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这220万,既是对损失的赔偿,更是给全社会上的一堂法治教育课。

文章来源:游民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