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浙江省旅游条例》新版正式生效实施。记者从新华社获悉,此次修订重点聚焦旅游购物环节,将全面升级游客消费体验。
新规明确要求推广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制,通过网络平台等创新方式来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数据显示,购物支出现已成为旅游者最大消费板块之一,直接影响着整体出行满意度。
此前旅游市场存在的强制消费、误导购物等乱象将得到有力整治。条例特别指出,要积极引导商家实施旅游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承诺。同时授权全省旅游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旅行社违规操作行为,条例设置了严格追责条款:对未经游客允许安排购物点或附加收费项目、引荐无证经营场所、纵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游客可在行程结束30天内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