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想要高效运转,离不开一套清晰且可执行的规章制度。不管你是正在为自己的创业公司起草制度,还是想参考成熟范本优化现有规范,这套企业规章制度范本都值得一看。它涵盖了从入职到日常行为、奖惩管理的完整框架,可以直接作为底稿,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微调。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
公司选拔人才,核心看三点:选拔的精准度、个人的发展潜质、以及职业品德。不唯学历,更看重综合素养。
二、招聘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必须满足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等硬性条件,同时还要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这四个“精神”缺一不可。
三、入职
新员工入职手续按公司统一流程办理,具体由人事部门引导完成。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具体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午餐休息时间为12:00—13:30。
周六:上午8:30—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需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时间不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0元;超过1小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五次者,除扣薪金外,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员工须在上班前30分钟内(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的,返岗后需补交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的,返工时需持医院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安排工作。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须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处理。
(2)出差人员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须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领导签字后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加班须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按天计算。
(2)加班工资标准: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加班费。
(5)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的加班费计算办法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须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罚款1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
第三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经调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须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根据该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评价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须经总裁批准。
2. 收到辞职申请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改进工作。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考勤,计算应领取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及六.2。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交接和财产清还手续,并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员工不能从事以下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的兼职情形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的个人投资情形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
五、回扣与用金
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用金,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男士不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无关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接听电话使用普通话,首先说“您好,XX公司”,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工作时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领取文具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签名。严禁将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办公文具,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管理规范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公司有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之处,仍需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建议制定相应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露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者。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而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也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参加公司活动、学习培训、职务晋升加薪、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等方面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须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