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的制定,核心无非在于民主与科学两大原则。简而言之,制度既要保障孩子的安全健康,又要让教师、家长都能接受并易于执行。以下整理了多项常见的幼儿园管理规则,从晨检到校车,覆盖了关键环节,帮助园所规范化运作。

一、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悄悄进入园内,也避免孩子携带危险物品,晨检这道关卡必须每天严格把守。具体操作可遵循“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流程:
一摸:轻触孩子额头,检查是否有发热迹象。
二看:观察孩子的精神状态,是否存在疲倦、不适;同时查看皮肤有无皮疹或肿块——这一步至关重要,水痘、腮腺炎能否第一时间隔离,全凭细致观察。
三问:询问孩子在家情况,有无身体不适。若发现异常,再进一步追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以及睡眠、饮食、大小便等状况。
四查:对疑似生病的孩子,进行简单体格检查辅助判断。同时检查是否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或器械,最好提醒家长不要让孩子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必须亲自把关。对于普通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需带药入园的孩子,要登记并做好药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晨检绝非走形式,务必认真对待。
二、全日观察制度
孩子入园后并非晨检结束就万事大吉。教师需在一天中持续观察,处理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问题,并做好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 对带药入园的患儿,检查服药情况,记录在园活动与病情变化,离园时告知家长。
2. 对全体在园幼儿持续观察:查看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留意情绪、食欲、大小便是否异常;关注活动情况是否正常;特别注意防范意外事故——一旦发生摔伤、碰伤、划伤,要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记录。
3. 离园时与家长做好交接,同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于全日观察发现问题或带药的孩子,离园时教师应主动告知家长幼儿在园表现及病情变化,给出合理的保健指导与建议。
三、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周边环境治理涉及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多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幼儿园需对周边环境保持高度关注与监控。
1. 幼儿园在做好内部安全的同时,必须重视周边环境治理,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街道、工商、文化监管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2. 值日人员除园内巡视外,还要留意园外附近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状况,根据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孩子、家长和教职工的安全。
3. 开学前后,教师要通过家长会提醒家长和孩子注意交通安全等事项。
4. 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时刻保持对周边环境安全的高度警觉。
四、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1. 开展活动前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要安排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及时修复。安全员也要定期检查场地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状况。
2. 活动期间所有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开启。
3. 控制活动人数,避免过分拥挤,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人员都能顺利疏散。
4. 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有人专门指挥疏散撤离。
五、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 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
2. 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安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3. 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方法。
4. 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如果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保教人员要负责。
5. 一旦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医,并马上向园长汇报。
六、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 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
2. 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安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3. 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方法。
4. 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如果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保教人员要负责。
5. 一旦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医,并马上向园长汇报。
七、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校车接送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安全,最怕的就是错接、漏接。规范管理必须落实到位:
1. 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要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审查。驾驶员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身体状况良好,绝不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2. 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天的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才能上车。
3. 如果幼儿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他线路车辆,家长须在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避免遗漏。
4. 跟车过程中,老师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幼儿,并在每个相应名字后打勾确认。
5. 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检查一遍,确认没有孩子被遗留在车上。
6. 跟车结束后,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