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启动以来,全县卫生系统积极联动,以学习各级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凝聚思想共识,营造了以学促改、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各方普遍认识到,不转变行业作风、不优化卫生环境,就难以实现创新驱动,更谈不上全县卫生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近年来,围绕“办人民满意卫生事业”这一核心目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基本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落地。特别是“契约式”服务的推广,让大多数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与态度也发生了积极变化。“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一系列惠民政策切实优化了老百姓的就医体验,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随之显著提高。

然而,与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满意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个默默坚守的群体——广大的乡村医生。他们的执业现状与发展困境,值得我们给予更多关注与支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法律意识、权利观念的不断增强,医疗纠纷呈现出数量增多、索赔频率和金额双升的趋势。作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乡村医生在承担繁重工作、面临收入瓶颈的同时,还不得不直面难以预测的医疗事故所带来的巨大执业风险。由于目前缺乏一套完善的执业风险分担机制,不少年轻乡村医生在多重压力下被迫转行,这直接影响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性,给医改政策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顺畅落地带来了不小的阻力。为此,我们对本县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现状
我县共有218个行政村,现有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248个,注册乡村医生600余人,服务全县34万农村居民,平均每500名农村居民拥有1名乡村医生。自实施基层综合医改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和新的运行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乡村医生的收入分配问题;二是在2026年底前完成了所有21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建设,并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值得一提的是,2026年全县有80名乡村医生通过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越来越多的年轻专业人才在基层发挥作用,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乡村医生面临的执业风险与困境
近年来,我县乡村医生在诊疗活动中遭遇医疗纠纷的频率有所上升。数据显示,自2026年以来,经县卫生局受理的涉及乡村医生的医疗纠纷共5起,赔偿总额达XX万余元,其中单笔最高赔偿金高达19万元。要知道,医改后乡村医生的年均实际收入普遍不足2万元。如此高额的赔偿,足以让一次纠纷就吞噬掉他们一年甚至多年的辛勤劳动成果。可以说,医疗纠纷就像悬在许多乡村医生心头的一把利剑,而经历过纠纷的医生,则如同做了一场久久无法摆脱的噩梦。
XX镇XX村的乡村医生苏存朝对一次事故记忆尤深。2026年的一天,他在为一名8岁女孩进行输液治疗时,因操作不规范导致患儿不幸死亡。事发后,患儿家属围堵诊所,要求赔偿十万元。最终,在村委会和乡亲们的调解下,苏医生赔偿了丧葬费2万元,这相当于他辛苦劳作一年多的全部收入。
说起医疗纠纷,XX乡XX村的乡村医生白桂枝更是满腹辛酸。2026年9月6日,本村一位村民在外打鱼时脚底划伤,到白医生处处理伤口。尽管该村民全家已在此积欠了十年的医药费未还,白医生仍从专业角度出发,劝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以防感染,但对方因费用问题拒绝了。后来该村民因感染破伤风死亡,其家属一口咬定是白医生未及时注射所致,要求一次性赔偿30余万元。经多方调解无效,此事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纠纷发生以来,白医生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被严重扰乱,期间白医生本人还曾被死者家属打伤。这起纠纷甚至影响了她对下一代的职业规划——她让正在攻读四年制医学本科的儿子退学回家。“当乡村医生太委屈了,我不能让儿子再过这种生活。起早贪黑挣不了多少钱,还要蒙受这样的冤屈,太不受尊重了。”白医生的话,道出了不少同行的心声。
乡村医生的从业压力与日俱增。然而,目前发展较为成熟的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对象基本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少数延伸至乡镇卫生院,而在乡村医生执业的村级卫生室层面,几乎是一片空白。
三、我县的创新探索:率先启动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
为填补这一空白,有效降低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提升其从业积极性,稳定基层卫生队伍,我县卫生局于20XX年4月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公司合作,协商设计了一套符合本县乡村医生实际的医疗责任保险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
根据该投保方案,保险经费由个人和村卫生室共同承担。保费分为8个等级,分别为每年365元、73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和3650元。相应地,年度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也分为X万元、XX万元等8个等级。例如,村卫生室每年缴纳365元保费,即可获得最高4万元的赔偿保障。目前,我县乡村医生选择最多的投保额度是每年365元。这一险种启动后,乡村医生参保热情高涨。截至当年5月底,全县218个村卫生室中已有170个参保,参保率达到77.98%。此举显著增强了乡村医生的执业安全感,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在现有探索基础上,为进一步稳定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
1. 实行级差岗位补助制。由县财政对在岗乡村医生发放岗位补助: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按每月500元发放;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每月300元发放;仅持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按每月200元发放。同时,应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并综合考虑其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给予相应补助,切实稳定队伍。
2. 落实公共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按规定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给予足额补助。
3. 补偿药品零差率损失。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对因此减少的药品收入,由县财政按照网上采购金额的20%进行预拨付补偿。
4. 保障一般诊疗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主要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支付。
5. 支持基层基础建设。各乡镇、村委会应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冬季取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补助和支持。
(二)合理统筹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1. 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机制。依据乡村医生持有的个人行医资格证及村委会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确认其工作年限。对年满60周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30年及以上者,由县财政按其离岗前级差岗位补助标准的90%发放养老补助。工龄每减少5年,补助比例相应递减5%。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不满10年者,不予补助。对年满60周岁以上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者,可延缓退休,继续享受在岗待遇;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者,经卫生局批准后可返聘至多人卫生室工作,返聘期间从事基本医疗服务可享受级差岗位补助;对已从其他医疗机构退休或离岗退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卫生局批准后可到村卫生室工作,聘用期间享受在岗待遇,离岗后不再享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
2. 落实离岗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对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现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根据工作年限发放生活补助:工作满10年以上的,每月补助80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补助100元;满30年以上的,每月补助120元。
3. 畅通返岗渠道。对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现年龄不满60周岁且具备相应资格的乡村医生,经本人申请并通过卫生局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到村卫生室继续工作,并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
4. 明确不予补助情形。对曾在村卫生室工作后被其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因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规定、或发生严重医疗责任事故的乡村医生,不予办理退休审批或享受相关养老补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