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近日,公安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行交通事故联合处置“八项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水平。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交管与卫生健康部门需协同推进,共享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信息、落实救治保障措施、完善救治网络体系、规范伤员转运流程、做好院前院内救治衔接、探索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标准、积极调动各方救援救治力量、复盘事故提升处置能力等八项重点工作。力求实现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起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平均处置反应时间、交通事故致残致死率同比显著下降,同时提升公众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驾驶员及交辅警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率的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与卫生健康部门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交通事故伤员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伤员联合处置工作的动态追踪。要完善医疗应急专家库,建立针对严重交通事故伤员的远程指导与现场救治协同机制。
探索完善“空地一体化”救援救治模式,建立规范化的伤员转运流程。强化事故多发区域及农村地区的急救能力建设,保障警车、救护车能够快速抵达现场。规范伤员检伤分类标准,提升现场检伤的准确性。落实救护车辆“一键护航”保障需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快速启动相应路线的交通保障方案。
对于转运危重伤员的救护车辆,将通过绿波通行、警车带道、跨区域接力等多种方式保障其优先通行,坚决打击妨碍救护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优化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与拨付流程,提高支付效率。鼓励志愿者就近参与事故救援,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