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本月7日凌晨05时30分许,福建厦门湖里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整治时,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的男子张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43mg/100ml。
在核实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张某居然是一名“二进宫”人员。原来早在2018年5月,他就曾因醉驾引发交通事故,被泉州交警吊销了驾驶证。直至此次被查,其驾驶资格仍未恢复,且所驾驶的车辆也未按规定进行年检。
随后,民警准备带其前往采集血样。不料张某返回车内,拿起一瓶矿泉水就开始猛灌,试图以此稀释体内酒精。在被民警制止后,他竟然又拿出另一瓶水继续喝。
目前,交警已按规定程序对张某完成血液样本采集,后续将依据血检结果对其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查阅相关法规可知,张某的行为已涉嫌“二次醉驾”。他将同时面临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且处罚力度远高于初次醉驾。
二次醉酒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属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可被处以2至5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交通事故,处罚将更为严厉。
而其无证驾驶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可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此前已被吊销的驾驶证,其禁驾期限将被延长,若涉及营运车辆甚至可能面临终身禁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