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最新消息,根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12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全面符合新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届时所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全面停止销售。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务必认准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据了解,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在今年7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
其中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作为电动自行车标准体系的核心,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设定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生产环节的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1日,销售环节的实施时间则为2025年12月1日。
此前库存的旧国标车型尚可销售,但从下周开始将全面停售。

新国标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要求当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自动停止动力输出,从源头上遏制超速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
不少消费者存在疑问:自己现有的旧国标车辆能否正常上路?是否需要更换符合新标准的车型?
专家对此表示: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

新国标具体要求变化如下: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至63kg;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