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最新消息,南方都市报披露了一则重要法律动态。据香港高等法院公布的判决文件显示,法院已驳回宗馥莉等被告方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本案涉及的原告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位人士,被告方则由宗馥莉及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组成。这场法律纠纷的最新进展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
回溯至8月1日,香港高院就娃哈哈遗产纠纷作出过重要裁定。当时的聆讯结果明确规定:在杭州中院及浙江高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前,未经特别许可,宗馥莉不得动用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的任何资金。同时,法院要求被告方必须提交该账户的最新资金流水、资产变动明细等财务信息。
随着案件推进,香港高院在最新判决书中透露了更多细节。文件显示,被告方曾于2025年8月15日正式递交上诉申请,而在随后的半个月内,双方就此事进行了多轮书面陈词交锋。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方在上诉申请中提出了五项核心主张,其中最关键的争议点聚焦在香港法院依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作出的资产冻结令。对此,审理法官在判决书中逐条回应了被告方的质疑,明确指出本案涉及"具有充分争议空间的重大待审事项"。
与此同时,判决书披露了一个重要的程序性调整。香港高院原先要求被告按期披露银行账户信息的命令将暂缓执行。这项"暂时搁置披露令"的批准,意味着在等待上诉法院重新审理期间,宗馥莉方暂不需要提交相关财务资料。
这一裁决透露了两个关键信息:其一,被告方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其二,在上诉程序进行期间,涉案银行账户的财务披露义务得以暂时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