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小红书员工陈浩公开自己的期权维权经历之后,又有一位前员工站了出来。
这位名叫姜东的当事人——他自称在小红书内部的薯名叫“大卫”,曾是小红书媒体智能团队的负责人——公开了他与小红书之间关于期权争议的全过程,并抛出了四个问题,希望小红书能给个说法。

事情得从2018年说起。姜东于2018年9月5日入职小红书,职位是首席技术专家,后来成为媒体智能团队的负责人。2018年8月,小红书通过最新的企业邮箱给他发了一份Offer,承诺授予他境外主体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简称Xingin公司)的80万股期权,并约定入职后签署期权协议。到了2018年12月,姜东与Xingin公司正式签了期权协议,行权价是每股0.5美元,约定入职满两年可以归属50%的期权,协议上还有小红书创始人毛文超作为境外主体的代表签字。
2020年1月,姜东又收到了由毛文超、瞿芳共同签字的年度期权授予文件,额外获得了6万股期权。这样一来,他在职期间总共对应86万股期权。
问题出在哪儿呢?2020年8月25日,小红书向姜东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这个时间点,离他入职满两年、首批期权归属的节点,只差了8天。
之后,姜东提起了劳动仲裁和一审诉讼,主张期权权益应该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兑现。庭审期间,小红书方面提出了几项抗辩,这些说法和公开信息、常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
第一,小红书主张境内主体“书行科技”与境外期权主体Xingin之间不存在控股关联,并且强烈反对将境外主体追加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第二,不认可毛文超、瞿芳共同签字的6万股期权授予文件的效力;第三,针对@xiaohongshu.com这个企业邮箱发出的入职Offer,小红书以“无法核查当年HR信息”为由,对邮件内容不予认可。
最终,法院依据期权协议条款,驳回了姜东的全部诉讼请求。姜东表示,他尊重这个司法裁判结果,但对庭审中的这些抗辩理由,他有很多疑问。他要求小红书公开澄清四个问题:
1、境内书行科技与境外期权发放主体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二者是否存在控股关联?
2、2020年1月那份由毛文超、瞿芳签字的6万股期权授予文件,其授予主体和授予对象分别是什么?两位创始人的签字是否具备承诺效力?
3、在多起员工争议中,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都临近期权归属的关键节点。小红书人员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评判标准到底是什么?在期权归属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某种惯常操作?
4、庭审中,小红书不认可最新企业邮箱发出的入职邀约。那么,小红书最新邮箱出具的书面文件,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未来推动上市,最新邮箱发布的内容,还能不能获得市场信任?
姜东特别强调,他说的所有内容都有原始书面文件和法院生效判决书作为支撑,不存在捏造、夸大或恶意诋毁的意图。他希望小红书能正视期权激励相关的争议,完善员工权益保障机制,并针对上述疑问作出公开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