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的一纸罚单,再次将科技巨头的反垄断问题推向舆论中心。就在23日,欧盟正式宣布对谷歌处以8.9亿欧元罚款,理由是其在网络搜索与应用商店业务中违反了《数字市场法》——这一处罚也成为欧盟强化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的最新标志性案例。
具体而言,问题的核心在于“自我优待”行为。在搜索结果中,谷歌总是优先展示自家旗下的购物、酒店、交通、体育等服务,而第三方同类服务则很难获得同等的曝光机会。这好比在一场比赛中,裁判亲自下场参赛,还给自己安排了最好的跑道——公平性自然无从谈起。
除此之外,谷歌还做了另一项“越界”操作。欧盟委员会指出,谷歌未能遵守《数字市场法》的规定,限制了应用程序开发者向用户告知:在谷歌应用商店“谷歌市场”之外,其实还有更便宜的价格可选。更关键的是,它阻碍了开发者引导用户绕过“谷歌市场”直接完成交易。这相当于把用户关在一个封闭的购物中心里,不让商家贴出“隔壁打折”的海报。
处罚不是终点,整改才是关键。欧盟要求谷歌必须做到两件事:一是公平、非歧视性地对待搜索结果中的第三方服务;二是允许应用程序开发者自由地向用户介绍和推广优惠,并让用户能够在“谷歌市场”之外完成交易。谷歌被要求在60天内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追加罚款的风险。
这次罚款并非谷歌第一次在欧盟“栽跟头”。回顾一下历史:2018年,欧盟委员会曾认定谷歌利用安卓系统垄断市场——通过预装协议等方式,强制智能手机制造商在安卓设备上推广谷歌的搜索引擎和浏览器。当时开出的罚单高达43.4亿欧元。2024年,欧盟常设法院部分撤销了关于收入分成协议的认定,但维持了主要结论,罚款调整为41.25亿欧元。谷歌不服,继续上诉至欧盟法院。就在本月初,欧盟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41.25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这笔旧账还没彻底翻篇,新罚单又来了。
从43.4亿到41.25亿,再到如今的8.9亿,欧盟对谷歌的监管态度始终如一:技术巨头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市场规则必须对所有玩家一视同仁。对于整个科技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在数字市场这片赛场上,公平竞争绝不是一句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