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再次出手,这次将矛头对准了谷歌。7月23日,欧盟正式宣布对谷歌处以8.9亿欧元(约合10.14亿美元)的罚款,原因直指其违反《数字市场法案》(DMA)的两项核心违规行为。

欧盟委员会官方公告截图
首先来看第一项违规:谷歌在其搜索引擎服务中实施“偏袒”行为——将自家业务排在搜索结果前列,挤压竞争对手的展示空间。此类做法在科技行业并不罕见,但欧盟此次采取了严厉执法。第二项违规更为直接:谷歌通过应用商店的“导流限制”条款,禁止商家引导消费者前往其他更优惠的渠道购买商品与服务。简而言之,就是不让用户知晓“外部还有更划算的选择”。
针对这两项违规,欧盟分别开出了4.6亿欧元和4.3亿欧元的罚单,合计8.9亿欧元。事实上,早在7月15日,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就已提前披露,欧盟委员会将在未来一周内宣布一系列针对谷歌的裁决,罚款总额预计达数亿欧元。如今这一决定终于落地。
根据《数字市场法案》的规定,违规企业最高可被处以全球年收入10%的罚款。谷歌母公司Alphabet去年营收为4028.3亿美元,相比之下,本次罚款虽然金额可观,但远未达到上限。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欧盟已先后对苹果和Meta分别开出5亿欧元和2亿欧元的罚单,理由同样是违反《数字市场法案》。而谷歌方面,早在2017年至2019年间,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就已累计对其开出超过80亿欧元的罚单。此次新增罚款,不过是欧盟对科技巨头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的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