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圈,你可能听说过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林语堂先生曾四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这段经历其实颇具趣味,值得深入探讨。

第一次提名发生在1944年,当时他用英文创作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刚刚出版不久,海外评论界直接将其誉为“中国现代的《红楼梦》”。第二次提名是1972年;第三次紧随其后在1973年;第四次则是1975年,国际笔会正式举荐他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媒体总喜欢用“由于种种原因”这样的表述来渲染遗憾情绪。然而,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神秘——说白了,诺贝尔文学奖每年要面对200多位候选人,最终只评选一位,落选实在不足为奇。
林语堂先生一生创作了8部长篇小说、1000多篇散文,著作多达60部,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更重要的是,他正式将“幽默”这个词汇引入中文语境,倡导闲适、性灵的散文风格。他还创办过三本杂志:《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算起来也是媒体界的老前辈。
他的《生活的艺术》在美国重印了40次,并被译成英、法、意、荷等多种语言,成为欧美各阶层读者的枕边书。一本书能反复印刷这么多版次,足以看出它在读者心中不可替代的分量。
1975年夏天,国际笔会在维也纳召开。林语堂被选为副会长,接替刚去世的川端康成。会上,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以国际笔会的名义推荐他角逐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最终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那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意大利诗人蒙塔莱。这一结果,或许让不少华语读者感到惋惜,但从诺贝尔奖的评选机制来看,这本就是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