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珲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紧紧围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城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全市物业项目实施了规范化管理。从制度完善到维修基金监管,从业主委员会组建到企业资质审查,各项工作均稳步推进。下面,就让我们一同回顾这一年的主要工作成果。

一、持续强化单位内部制度建设
今年,我们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与考勤管理机制,每周安排半个工作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要求每位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记录每日个人工作进展。在廉政建设方面,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从提升个人职业素养入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服务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展现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与战斗力,为珲春物业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建立健全单位档案管理体系
三、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规范化管理
(1)为切实保障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维修基金漏缴以及开发建设单位以房屋抵缴维修基金等违规行为,今年我们与房产局加强业务沟通,制定了严格的收缴流程:维修基金必须由买受人本人到单位缴纳,凭维修基金收据前往房产局办理产权手续,房产局将收据作为必备要件存档。同时取消了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的资格。
(2)为更好地建立维修基金账户明细,实现精细化管理,今年我们组织会计及业务管理员赴延吉、汪清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结合珲春实际,将维修基金账户按栋分别设立,部分按户设置明细,为后续维修基金的使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3)维修基金催缴方面:今年州领导在检查全州各县市收缴情况时,指出珲春存在以房屋抵缴维修基金的不合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我们积极向上级汇报,经研究决定,市政府以通告形式向开发建设单位告知整改方案,目前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四、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为便于住宅小区管理,充分体现业主自治原则,今年我们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靖源小区、金台花园、国联花园均已成功组建;同时重新审批了海关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选聘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五、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六、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
今年,物业管理企业三级以下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地方后,我们对全市原有物业管理企业重新进行了资质审核与档案建立。经审查,具备三级资质的企业共四家:珲春市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富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珲春森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市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消了珲春市城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珲春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质。同时要求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办理资质,逾期将退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此举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推动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轨道。
七、来年工作计划
1. 大力推动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2. 严格把控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
3.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业主及物业企业的法律意识;
4. 进一步健全专项维修基金收缴制度;
5. 全面清理整顿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秩序;
6. 严格规范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