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联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附带三项相关标准的修改单。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窗口自即日起开放,截止至2025年11月22日。
该标准的《编制说明》明确指出,此次标准制定的直接动因源于近年来广泛应用的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新技术带来了全新的安全挑战,为筑牢车门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相关标准制定工作迅速推进。其核心目标是规范企业内外门把手的设计,从而全面提升整车安全性能。
那么,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哪些具体且强制的技术指标呢?
首先,每个车门(尾门除外)必须配备一个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外侧把手。关键要求在于:系统设计需保证,即使锁止装置处于锁死状态,当发生事故(如安全气囊展开或动力电池热失控)时,非碰撞侧的车门应能通过该机械外把手,让乘员无需任何额外操作或工具即可顺利开启。
另一个重要规定涉及操作空间:车门外把手在任何状态下,相对于车身表面所预留的手部操作空间不得小于60mm×20mm×25mm。这一条款意在解决实际使用中的痛点——部分隐藏式把手在收回后手指难以伸入,紧急情况下极易造成操作困难。
对于内侧把手,要求同样严格。每个车门(尾门除外)都必须配备具有机械释放功能的内侧把手。无论车辆是否具备电动开门功能,该机械内把手必须保证乘员无需工具,一拉即可解锁开门。如果车辆原装采用电动式内把手,则必须额外增设一个带有机械释放功能的内把手,作为应急冗余。
该机械内把手的安装位置也有明确限定:必须直观可见,不得被任何车内部件遮挡;必须安装于车门上,或者距车门边缘不超过300mm的位置;且应位于每个车门对应的外侧座椅R点前方、R点上方0~680mm的垂直区域内。如果某个车门安装了多个机械内把手,则操作其中任一都应能直接解锁并开门。





在标准起草期间,工作组对20家企业的63款实车门把手形态进行了调研,系统梳理了市面上所有主流内外门把手类型。在此基础上,针对每种类型可能面临的危险场景逐项分析,并选取了多款重点电动式门把手进行实车验证试验。试验样车涵盖机械式与电动式两大类,基本覆盖了当前国内市场的所有主流结构。

参考文件如下: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