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输出状况的调研报告 篇1
**地处走廊最西端,三省区交汇点。这片土地上,18-45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女性超过3万人。随着农业技术不断进步和产业结构持续调整,富余女性劳动力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种好自家地、再出去打份工”已成为农民日益普遍的共识——群众的观念正在发生深刻转变。如何将更多农村妇女安全稳妥地输送至市场,推动富余女劳动力实现有效转移?**妇联为此进行了专项摸底,并围绕该问题展开了一系列思考。

首先看一组数据:20xx年,全市外出务工劳动力达24068人,其中农村女性为7981人,占比33%。进一步分析这批女性务工群体,呈现出几个显著特征。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6380人,约占80%;36至46岁的1601人,占比20%。在文化程度方面,高中文化者980人,占比约10%;初中及以下文化者6991人,占比高达90%。技能掌握情况显示:有技能的女性2474人,占比31%;无技能者5507人,占比69%。务工地域分布:乡外县内6543人,占82%;县外省内558人,占7%;其他省份879人,占11%。
输出渠道主要有四条:政府组织、亲友介绍、企业招聘以及个人自主外出。工种多集中于美容美发、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及部分工厂的简单操作岗位。妇联系统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自20xx年起,市妇联每年与北京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合作,将农村未婚女青年送往该校接受三个月免费培训,学习技能后再推荐至北京、上海等地从事美容美发、餐饮等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训输出200余人。
外出务工的妇女不仅在收入上实现了实实在在的增长,社会阅历也大为丰富,个人能力得到锻炼,家庭地位随之提升。更重要的是,现代文明的熏陶、先进经营理念的带回以及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她们。“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个人的外出,带动了一个家庭,进而影响了村镇的整体发展,为**的经济建设注入了实实在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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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剖析数据,可发现两个极为突出的特征。
第一,就地转移占据主导地位。82%的外出务工女性选择在乡外县内打工。原因并不难理解:**各乡镇距离市区较近,交通便利,便于照顾家中老人和孩子;**近年来旅游业快速发展,服务业用工需求旺盛,找工作相对容易;此外,独特的地缘因素使农村与城区联系紧密,工资拖欠问题较少,维权也更有底气。
第二,务工群体呈现年轻化、低学历、缺技能的特点。35岁以下且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占了绝大多数。拥有专业技能或等级证书者寥寥无几。她们所从事的多为简单劳动,自然难以获得较高的薪酬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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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这一现状的深层原因,绕不开以下几点。
首先是观念束缚过于严重。“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以及小农意识,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许多人满足于小富即安、温饱即止的状态,惧怕风险,缺乏创业与竞争意识。再加上对女性外出安全的普遍担忧,直接导致了输出困难。尤其是已婚妇女,受制于家庭老小、生活琐事及子女教育,要迈出外出务工这一步,难度可想而知。
其次是文化素质偏低这一短板。在输出的女性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比超过90%,高中文化者仅占10%。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不到5%。素质不高、技能匮乏,导致工种选择面极其狭窄——只能从事一般服务性工作或体力劳动,收入微薄,积极性自然难以调动。
最后是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目前,**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信息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及培训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仍不健全,劳动力市场建设也尚未完善。这些短板,正在不断消磨妇女外出务工的热情与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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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经明确,接下来该如何破局?以下几个方向值得重点发力。
一是加强宣传与教育,先从思想观念入手。通过广播、电视、培训等多种手段,营造鼓励外出务工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农村妇女转变观念,鼓励她们走出去挣钱、长见识。要大力宣传外出创业成功的典型,邀请她们现身说法——可以请回本地召开报告会,也可以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效果远胜于空洞说教。同时,持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主题教育,帮助她们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真正树立科技文化素质、群体意识和责任观念。
二是培训必须跟上,实现素质与技能的双提升。一方面,要抓好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必须落到实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职业道德均需纳入教学内容。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服务、计划生育、城市生活常识等基础知识必须打牢,确保她们外出时能保护自己、安稳赚钱。另一方面,科技文化素质教育也不能松懈。应充分利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农村妇女开展特色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对于留守在家的农村妇女,以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为重点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努力培养科技骨干;对于有意愿外出的妇女,则需提供多门类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她们的技能素质和适应能力。法律知识教育尤其不可或缺——《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伤保险条例》《行政诉讼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教会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必须进一步提升组织化程度。当前,**农民尤其是农村妇女增收难的问题依然突出。实践反复证明:加大劳动力输出是实现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全市农业劳动力的一半,促进她们转移,就等于抓住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半壁江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来抓——为农村妇女转移创造更优条件、提供更实保障、开辟更广空间。**妇联也将继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配合党委、政府,把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