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一则消息引发舆论热议——去年10月,一名司机在醉酒状态下开启车辆辅助驾驶功能上路,最终在武汉光谷一条主干道内停车酣睡。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这起案件成为武汉市首例因使用辅助驾驶系统实施醉驾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刑的典型案例。

判决结果公布后,舆论场中自然少不了各种观点交锋。汽车博主@吴佩认为,这起事件存在明显的信息偏差——尽管“驾驶辅助≠自动驾驶”这一口号已普及多年,但身边仍有人误以为开启高阶辅助驾驶后就能闭眼休息。在他看来,车企和媒体仍有必要持续澄清这一概念,避免夸大宣传误导用户。
不过,奕境汽车品牌总经理曾清林对此表达了不同看法。他直言:
这起事件的核心本质是“醉驾”,而非“智驾”。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在酒精作用导致的意识模糊之前,无论车辆是否具备智能驾驶功能,内心都抱有侥幸和盲目自信。问题根源不在于车企对智能驾驶的宣传或用户教育,而在于法律本身,更在于酒后驾驶者对法律底线的那份敬畏。
与此同时,他脑海里还浮现出一个值得深思的场景:假设一位喝了半斤白酒但头脑尚且清醒的王教授,与一位未饮酒的老师同时坐在采用智能驾驶技术的萝卜快跑里聊天(可设想几种不同的座位分配方式,比如喝酒者坐副驾,未饮酒者坐后排),途中被交警查酒驾,那么两人分别应如何处理?
这起案例的争议焦点其实非常清晰:技术越先进,人反而越容易产生“车子能自己开,我喝点酒应该没问题”的错觉。但法律绝不会因为车上装有辅助驾驶系统就网开一面——醉驾就是醉驾,与车辆是否“智能”毫无关系。而这,恰恰是整个汽车行业和公共舆论场都需要反复强调的核心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