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业管理合同】
管理方(简称甲方):北京XX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受管理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责,保障运营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就安全消防管理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共同遵守与履行。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防火主体责任,并在其专属营业场所内,配备足量且有效的消防灭火设施与器材。
2. 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区域内活动时,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销售或储存任何违法、违禁物品。
3. 乙方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与车辆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需由乙方自行与肇事方协商解决。
4. 因乙方自身管理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人员及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甲方管辖区域。
6. 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定期组织的安全消防检查。
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任何物品。
8. 在本项目内,乙方未经许可,严禁擅自动用明火或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
9. 乙方须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法规,办理齐全相关经营证件及合法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照明或空调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检查服务。
2. 若因甲方管理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其赔偿金额将以国家法律或政府认可的权威机构鉴定结论为依据。
3. 甲方对乙方存放的现金,或在公共区域私自堆放物品的行为,不承担保管责任。
4. 甲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权定期对乙方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5. 对于乙方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6. 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因违法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 甲方负责本项目公共区域整体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8. 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员、车辆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进行检查;对于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携带物品离开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
9.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份数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乙方彻底搬离甲方项目之日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