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想做的事
听过一个流传颇广的国外轶事: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向那位戴帽子的借了点手纸。出了门,借手纸的为表感谢,递给戴帽子的一根烟。于是两人边走边聊起来。戴帽子的抱怨道:“家里非逼我学钢琴,可我死活弹不好,真烦!”借手纸的那位一听,满脸诧异:“钢琴能有多难?我五岁就开始弹,现在越弹越顺手。倒是我家里人,总逼我写诗,才叫头疼。”戴帽子的一听乐了,当即从挎包里掏出一叠稿纸:“巧了,我就爱写诗,这些都给你,拿回家交差正合适。”

故事的结尾才点明身份:这位不爱学琴的少年,后来成了大诗人歌德;而不爱写诗的那位,正是莫扎特。细节或许因翻译而有出入,但核心的情节总是如此。这则轶事之所以被人铭记,大概是因为它指向了一个朴素的真理:人,终究要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道理固然简单,实践起来却往往不那么轻松。然而,至少应该为之努力争取,不是吗?生命只有一次,所谓来世并不可靠,因此眼前这一生更值得认真对待。更重要的是,唯有投身于自己热爱的事情,人才能从中获得深刻的快乐——而快乐地生活,恐怕是绝大多数人内心共同的追求。
以写作为例。略萨曾坦言,作家从内心深处确信,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写作本身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这话确实在理。写作之所以吸引人,首要原因在于它能带来纯粹的乐趣,让人沉醉其中,乐此不疲。至于随之而来的金钱与名誉,倒更像是些可有可无的附加赠品了。
话说回来,如果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事,并且正在为之付出不懈的努力,那么请务必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与回报在长远来看总是基本持平的。当然,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你所执着追求的这件事,本身应当是正确且真正适合你的。找准了方向,剩下的,便是享受这个“做自己”的过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