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于16日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已于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目标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可在多元化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每千克25元以下,并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每千克15元左右;同时,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将在2025年实现翻番,力争达到10万辆。此举旨在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和装备的创新突破,使氢能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零”到“一”的跨越,正步入跨越技术经济拐点、迈向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然而,氢能应用仍面临应用场景有限、绿氢短缺、价格偏高以及储运加注困难等问题,成熟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进一步释放。因此,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给予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并解决问题。
通知明确,各城市群应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应用场景开展试点。在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的同时,着力构建“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体系。
通知要求,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以城市群为主体开展申报。各城市群应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宜氢则氢,避免各应用场景一拥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励标准将依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定。每个城市群试点周期为4年,单个试点城市群在周期内的奖励总额上限为16亿元。
此外,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制氢、储氢、运氢、用氢等领域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投入。同时,需完善政策制度环境,鼓励各地出台促进城市间燃料电池汽车通行便利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截至2025年底,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已接近4万辆,共建成加氢站574座,加氢能力超过每日360吨,位居全球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