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一份工作报告中再度提及备受社会关注的“闭眼三分钟案”。该案以案例形式清晰传递出司法对用人单位不规范考核及随意辞退行为的严格约束信号。
报告披露,一位员工因在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且无人接替的情况下闭眼休息三分钟,被公司强行辞退。广东法院对此作出公正裁决,认为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案情回顾,员工余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公司担任店长。同年9月,公司区域经理通过微信通知余某,其工号已被注销,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

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是余某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公司称,余某在工作时间内且有顾客购物时坐于收银台睡觉,并遭商场投诉。此外,公司还指责其曾违规关闭店门,给公司造成损失。
余某在法庭上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他承认确实曾被商场投诉,但当时他从早上九点半一直工作至晚上十点半,店内所有事务均由他一人独立完成,没有其他人员接替。
所谓的睡觉,发生在他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的晚上八点多。余某表示,自己只是因为生理性疲惫而坐在凳子上闭眼休息了片刻,实际并未睡着,且在顾客进店时他均进行了正常接待。
至于公司指控的闭店行为,余某解释称当时店内仅他一名员工,因需上厕所才不得不短暂关闭店门。他认为公司的这些指控完全忽略了其高强度工作的客观事实。
法院经过深入审理后认为,在连续高负荷工作超过8小时的极端情况下,人体出现疲惫并闭眼休息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不应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最终法院判决,涉事公司须向余某一次性支付工资差额、住房补贴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总计约5.2万余元。这一裁决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