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虹口检察发布的一则通报引发关注:一名男子通过虚假核销消费券的方式,骗取国家补贴近20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处罚金并获刑。
作为“政府发券、商家让利、百姓得惠”的重要举措,“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在惠企利民、提振消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然而,个别经营者因门店业绩不佳,竟动起了歪脑筋,将国家补贴政策当成非法敛财的工具,把消费券核销变成了“提款机”。
曹某某是一家连锁餐饮门店的实际经营者,由于长期业绩低迷,他并未在提升菜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反而琢磨起如何通过虚假交易“冲业绩”。
2024年10月,他偶然听说可以通过网络收购消费券进行虚假核销,以此套取政府补贴,便动起了歪念。
曹某某指使店长在闲鱼等网络平台寻找“券源”,通过黄牛或同行推荐的渠道,以每张45元至90元不等的价格,私下收购了大量“满1000减300”的“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在完全没有真实消费发生的情况下,他利用店内POS机扫描这些非法购得的消费券二维码,完成虚假核销操作。
每核销一张券,扣除支付给黄牛的购券成本,曹某某便能从中套取国家补贴200余元。
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虚假操作让曹某某愈发肆无忌惮。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店内核销的“满1000减300”消费券,竟没有一张是真实顾客前来消费使用的。
2024年12月,曹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通过虚构交易、虚假核销的手段,他累计核销消费券达649张,虚构核销金额高达64.9万元,共计骗取国家补贴19.47万元。
面对确凿的证据,曹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检察机关认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去年12月,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曹某某提起公诉。本月4日,法院依法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