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在新法生效当天,湖北襄阳保康警方查处了当地首例涉犬执法案件。
据媒体报道,1月1日下午3时许,在保康县城一处农贸市场内,一名女子带着孩子购物时,被一只未拴绳的中型犬咬伤。事发后,该女子与犬主交涉,但对方试图推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女子选择报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经过详细调查取证,警方最终认定,犬主未对犬只采取拴犬链等有效管束措施,未尽到法定看管义务,是导致此次伤人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遂依法将犬主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办案民警介绍,将依法对犬主人给予处罚,同时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用等相关事宜进行调解。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