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一份来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记录显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已对王自如正式下发限制消费令。此案源于王自如同一家名为惠州市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共同牵涉一笔借款合同纠纷。这也是王自如近期再度因债务问题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执行信息,该案件案号为(2025)粤1303执2153号,申请执行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本案于2025年7月2日正式立案,执行标的金额为2,464,656.00元。由于王自如及其关联公司未能按照法院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王自如已被法院执行超过3383万元欠款,并因此被冻结股权及限制高消费。相关任职信息表明,目前王自如名下关联企业共4家,其中仅有2家企业处于存续状态,包括了深圳市悦轩汽车美容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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