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披露,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已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一、召回编号S2025M0182V,即日起召回以下车型:
涉及2024年12月12日至11月30日期间生产的进口i7系列车辆,共计17台;
以及2024年3月10日至12月18日期间生产的进口iX车型,共计85台。
二、召回编号S2025M0183V,即日起召回以下车型:
包括2024年4月15日至12月18日期间制造的国产i5汽车,共计917台;
同时涵盖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7日期间生产的国产iX1车辆,总计1707台。
自2026年1月26日起,还将召回以下车型:
针对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1月4日期间出厂的国产i3汽车,共计501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绝缘故障监测机制存在缺陷,在特定工况下可能导致高压系统误关闭,造成电驱动单元失去动力,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召回是对2025年8月8日发布的《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活动的延续。由于此前召回过程中部分车辆未匹配正确的软件版本,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调整维修方案,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更高版本的软件,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