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公安部门已完成标准修订工作。该草案对电动汽车的百公里加速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电池安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方面也制定了明确规范。
新规明确要求,纯电动及插电混动乘用车必须配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当车辆处于静止或蠕行状态时,系统需要能够及时检测到误操作,自动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声光信号等明显方式提醒驾驶员。
在安全防护方面,《条件》规定纯电动和插电混动汽车应具备动力电路自动切断功能。当车辆在150毫秒内发生超过25公里/小时的纵向或横向速度突变,或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系统应立即切断动力电路。
针对车长超过6米的纯电动及插电混动客车,新标准要求电池系统在报警后5分钟内,电池箱外部不得出现起火或爆炸现象。
关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使用,《条件》规定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在启动后需通过生物识别或账号登录方式,确认驾驶员已完成系统操作培训,方可继续使用辅助驾驶功能。
同时,新规要求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当时速超过10公里时,必须至少采用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两种方式,持续监测驾驶员是否在专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这一规定有望对当前市场上流行的"脱手驾驶"设备形成技术制约。
为确保行车安全,《条件》还明确规定,当车速超过10公里/小时,驾驶室前部显示装置应自动关闭娱乐影像播放和游戏功能。这些显示装置包括车内显示屏、抬头显示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