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北京晚报报道称,朝阳交通支队民警昨晚在朝阳区驷子房路南北双向路段展开酒驾夜查。与以往主要针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同,此次执法范围不仅包括普通驾驶人,还将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骑行者同样纳入酒驾筛查范畴。
现场交警指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如果达到20mg/100ml但未超过80mg/100ml的,虽未构成醉驾,但交管部门将予以批评教育;若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则将面临50元罚款的处罚。
报道中提到,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今年7月启动了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在持续整治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加强了对酒后骑行、骑行时拍照、多人并排骑行等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在开展机动车酒驾夜查的同时,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也一并被纳入酒驾筛查范围。

另据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时间”昨日消息,今年年底前,北京全市主要路口的“电子警察”系统将实现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功能。主要抓拍内容如下:
乱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施划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则应在车行道的右侧通行。若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可临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驶过占路路段后需及时返回原车道。此外,电动自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式机动车专用道。
逆行闯灯:电动自行车不得逆行,通过路口时需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在等待信号灯期间,电动自行车不可越线停车,否则不仅影响行人过街,还会干扰右转车辆的正常通行。
分心驾驶:包括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容易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违法载人:成年人可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北京正在修订相关法规,未来考虑将搭载年龄限制放宽至16周岁以下。
未戴头盔: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都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标、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头盔。
禁止改装:不得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禁止改装、加装电动机、电池、车篷、高音喇叭等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