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据消息报道,近日特斯拉车主杨先生晚间驾车时,突然遭遇三头野猪横穿道路,其中一头体型较大的野猪被当场撞死。
这起事故导致车辆前部受损,维修费用超过2万元。事后,交警认定杨先生需负全责,因此维修费用只能由他本人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交警方面向媒体说明了责任判定的依据:由于野猪不属于交通参与者,故按单方事故处理,“撞上野生动物或流浪犬通常都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事故并非发生在国道这类开放道路,而是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可能就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此前报道显示,2018年9月,司机俞某驾驶麻某的汽车沿珲乌高速行驶时,意外与野猪相撞导致车辆损毁。
麻某将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车辆各项损失共计190723元。
一审法院认为,高速公路属于封闭式收费公路,被告作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对通行车辆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故对涉案车辆损失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但仅判决被告赔偿4700元。
麻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关于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认定。对于车辆损失,判决被告给付麻某112376元。
此外,针对车辆在国道上撞野猪的事故,曾有路政部门向事故车主回复,事发路段确由其维护,如果车辆因坑洞等受损可由他们赔偿,但野猪并非其所有。
这也意味着,只要是在开放道路行驶,驾驶员撞上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话,几乎找不到责任方,这就要求车主在高危路段务必谨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