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湖北襄阳发生了一起没有物理接触的交通事故。
从公共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一辆保时捷卡宴为了避让对向车辆不慎压到马路牙子,导致车轮爆胎。
视频中,白色比亚迪秦PLUS与卡宴相向而行,为躲避路上的电动车,秦PLUS越过虚线占用了部分对向车道。
灰色卡宴为了避让,向右打了方向,右侧前后车轮都压上了路沿石,导致两个轮胎同时爆裂,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
交警认定这是一起非接触事故,白色轿车在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借道超车,虽然未与灰色SUV(指卡宴)发生直接碰撞,但其驾驶员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作出赔偿。
据了解,非接触事故(也称无接触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当事双方未发生物理碰撞,但一方因另一方的违法行为或过错导致损害后果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并未要求必须存在物理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