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一位网名为"拜托了老司机"的博主爆料称,某上汽奥迪A7L车主反映,自己提车后发现车辆存在一条4S店索赔记录,遂要求店家赔偿40万元精神损失费,但未获法院支持。
车主表示,当时他发现车辆有一条索赔记录后,立即向4S店求证,被告知这是受上汽奥迪总部委托,为车辆更换了一个ETC支架。
车主认为,购买新车后,即便只是更换一个小零件,自己也有权了解具体情况。4S店在未告知的情况下销售车辆,侵犯了他的消费者知情权。
为此,他花费五六万元聘请上海律师,起诉4S店要求退车并索赔40万元精神损失费,试图参照"退一赔三"的案例进行维权。
但博主指出,"退一赔三"条款主要适用于消费欺诈情形,以此为由起诉几乎不可能胜诉。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位律师可能误导了车主。通常人身伤害赔偿标的额达百万的案件,律师费也不过五六万元。建议车主尽快与这位律师划清界限。
对此,涉事4S店经理回应称,更换ETC支架是厂家发起的优化行动,确实未及时告知车主。考虑到ETC属于汽车配件,不涉及动力系统和底盘等核心部件。
不过出于对消费者心理和认知的保护,我们当场承诺给予车主1万元善后补偿。
最终,法院未支持车主的诉讼请求,一审二审均败诉。
但车主表示,卖车时因这条索赔记录被买家压价2万元,造成了实际损失。虽然败诉,仍要求曝光该门店,称这是自己消费经历中最糟糕的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