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科技部正式发布重磅文件——《人体基因数据研究伦理指引》。这份由生命科学伦理分委员会研究制定的指导文件,目标十分明确:积极应对人体基因数据广泛应用带来的伦理风险与现实挑战,推动基因数据研究领域的负责任创新以及健康、有序发展。
“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人体基因数据研究领域的伦理治理,正式从‘原则性倡导’向‘精细化指导’迈出关键一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生命科学伦理分委员会委员丛斌对此评价道。

先明确一个核心概念:人体基因数据,是指从人体生物样本(如细胞、组织、器官、体液及分泌物等)中获取,或由其进一步衍生出来的、能够直接反映人类遗传信息的各类数据。通俗来说,这些数据就是影响人类生长发育、生理功能以及疾病易感性的基础“生命蓝图”。
随着基因测序、组学研究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快速发展,人体基因数据研究不断深入,在疾病机制解析、创新药物研发、精准医疗、重大疾病防控等方面展现出巨大应用潜力。不过,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副院长彭耀进也坦言,人体基因数据具有高度敏感性:它不仅涉及个人隐私和人格权益,还关联家族、特定群体乃至国家生物安全。在数据采集、保存、使用、共享、对外提供等多个环节,都可能面临隐私泄露、基因歧视、数据滥用以及安全失控等风险。
如何平衡科技创新与安全治理之间的关系?《指引》给出了清晰答案:必须在严守伦理底线、法律红线和安全边界的前提下,为相关科技活动构建科学、规范、前瞻性的伦理治理体系。文件同时明确了开展人体基因数据研究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原则——增进福祉、尊重自主、控制风险、不伤害与防止滥用、公平公正。
“将增进福祉置于首位,意味着所有研究活动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丛斌解释说,《指引》秉持审慎治理理念,突出控制风险和防止滥用,要求针对跨代影响等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应用场景采取严格风控措施,坚决防止基因数据被用于损害人类尊严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鲜明立场。
人体基因数据研究本身具有较强复杂性,这决定了伦理治理不能只停留在原则层面,而必须针对高风险场景进行精准规范。为此,《指引》聚焦数据来源合法性、隐私保护、家系研究、特殊群体保护等重点内容,作出更严格、更细致的制度安排,为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管理与个人隐私保护明确了方向。
以知情同意这一关键环节为例。丛斌指出,文件不仅要求切实保障参与者在充分理解基础上的自主选择权,还前瞻性提出,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广泛同意”或“动态同意”机制,以更好适应基因数据持续演进和合理二次利用的科研需求。
在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方面,《指引》明确要求采取数据脱敏等必要措施,并鼓励在符合人体基因数据安全标准、满足脱敏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分层级的数据访问授权机制。“一旦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人体基因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数据处理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切实筑牢安全屏障。”丛斌说。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指引》还对防止基因歧视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针对涉及少数民族、遗传隔离群体等特定群体的研究,文件要求严格限定数据采集范围和共享边界,防止群体特异性遗传信息被不当聚合、识别或标签化。在研究实施和成果发布过程中,也应避免使用带有基因偏见、污名化或歧视倾向的表述。
那么,如何推动这份《人体基因数据研究伦理指引》真正落地见效?彭耀进的看法很务实:关键在于各相关主体共同发力,推动伦理规范从文本走向实践、从制度要求转化为实际能力。科研机构要把相关要求纳入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伦理审查机制、数据安全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科研人员要强化底线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做到依法采集、合规使用、规范共享、审慎合作;伦理审查委员会则要坚持专业审查、严格把关。
“《指引》的实施,将有效引导我国人体基因数据研究沿着规范化轨道行稳致远,最终实现科技创新潜能释放与伦理责任担当之间的动态平衡。”丛斌总结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