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法务部今日正式通报,两起针对自媒体的侵权诉讼二审均获法院支持,分别获赔50万元并公开道歉。
7月24日下午,小鹏汽车法务部对外发布通报,披露近期两起自媒体侵权案件已取得二审胜诉。其中,关于北京鑫尚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小鹏集团名誉权的案件,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在其运营的“汽车点评”系列账号上公开道歉,并向小鹏集团支付50万元经济赔偿。另一起涉及贾佳侵害名誉权的案件,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贾佳在其新浪微博账号“贾佳HondaYes”公开道歉,并赔偿小鹏集团相应经济损失。








小鹏汽车法务部明确表示,针对部分自媒体歪曲集团经营状况、对相关产品进行侮辱诽谤等行为,集团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一切侵权行为。
本文信息基于原始资料记录时的公开状态,企业业务进展、交易动态及市场数据可能持续变化,实际情况请以相关企业及监管机构后续发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