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由北京石景山法院审理的“游戏账号继承”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成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领域的标志性案例。
事情起因于去年,一位玩家古先生不幸因病去世。生前,他热衷于某款网络游戏,累计注册并完成了实名认证的游戏账号多达87个。古先生的母亲陈女士希望,游戏公司能够配合她,将这些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为自己,以实现对儿子游戏数字资产的继承。
面对陈女士的诉求,游戏公司的立场非常明确。他们援引了玩家注册时签署的《用户协议》,其中明确载明:游戏账号及其内的所有虚拟物品,其所有权归属于公司;用户仅享有使用权。此外,公司方面还强调,游戏账号与实名认证信息紧密绑定,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因此不应被纳入可以继承的遗产范畴。
然而,法院的判决给出了不同的法律视角。判决书明确指出,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到保护。法律意义上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案件中涉及的这些游戏账号,尽管绑定了古先生的实名信息,具备一定的人身属性,但这并不等同于法律上所说的“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可转移的权利”。关键在于,现行法律并未禁止此类虚拟财产被继承。
最终,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继承人的主张。法院判定,古先生名下的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由其母亲陈女士继承享有。同时,要求游戏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的15日内,履行协助义务,配合陈女士完成相关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手续。
这一判决不仅对当事人意义重大,也为类似虚拟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它再次确认了一个原则:随着数字生活的深入,那些由个人投入时间、精力甚至金钱形成的虚拟资产,其财产价值和法律地位正日益受到认可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