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一起关于“仅退款”功能引发的消费纠纷,再次将这一曾被电商平台视为标配的政策推向舆论焦点。近年来,“仅退款”确实为众多买家带来了便利,然而由于部分消费者的滥用,各大平台开始陆续调整甚至取消了这一功能。
近日,江苏扬州江都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典型的“仅退款”民事纠纷,颇具代表性。事件经过如下:今年1月,扬州市民李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购买了一台售价超过8000元的iPhone 16 Pro。商家按规发货,订单正常推进。不料第二天,手机仍在运输途中,李某就以“不想要了”为由,在平台发起了“仅退款”申请。第三天,快递送达并被签收,但李某并未将商品退回,而是继续占有这部手机。商家自然无法接受,多次沟通要求退货,但李某始终不予回应。无奈之下,商家将李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超出合理维权的范畴,本质上是对平台规则的不当利用。最终,他同意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8000余元,此事才算告一段落。法官在案件中特别提醒:电商平台推出“仅退款”机制的初衷是好的——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货不对板等情况时,能降低维权门槛,快速解决问题。但任何权利都有边界,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必须守住诚实信用的底线,不能恶意滥用规则,损害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这一道理,其实适用于任何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