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关于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的新规,今天正式落地了。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在经历了近四个月的过渡期后,于4月10日开始实施。这份总计7章29条的《规则》,目标非常清晰:既要规范线上的价格竞争,也要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两端的基本权益。
具体来看,它主要聚焦三大方面: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给“赛马”划跑道:遏制内卷,尊重自主
《规则》的出台,直指当前平台经济中存在的一些顽疾。在之前的合规指导会上,监管部门已经向部分平台企业通报了价格合规问题,并要求它们立即整改、举一反三。
三部门进一步强调了几个核心要求。首先,平台企业要规范自身的补贴行为,坚决遏制那种“赔本赚吆喝”的恶性价格战,尤其不能虚报、夸大补贴力度。其次,必须充分尊重平台内商家的自主定价权,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参加促销并承担费用。最后,要守住诚信底线,对消费者透明收费,杜绝虚假促销和价格欺诈。
市场监管总局的态度很明确:将持续强化监管,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目的就是推动形成一个优质优价、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
一个生态的繁荣: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项新规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它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两家巨头。目前,我国的平台经济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连接着数千万网络经营者、海量灵活就业者以及超过9亿的网络消费者。
正如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人所言,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关乎整个生态的持续繁荣。平台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向入驻商家收取的各项费用,如用金、技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这本身是商业模式的常态。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不少平台商户反映,平台收费存在名目繁多、计算复杂、透明度不足等问题。尽管许多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了合规体系,但在收费管理这一关键环节,内部的合规机制仍显薄弱,导致相关风险防控不足。
说到底,新规的落地,可以看作是给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生态系统制定更清晰的“交通规则”。它既不是要限制平台的创新与发展,也不是要偏袒某一方,而是希望通过划定合理的边界,让平台、商家、消费者都能在一个更公平、更透明、更可预期的环境中各得其所,最终实现整个数字经济的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