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项重磅举措——针对广告引证行为正式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一文件的核心意图十分明确:将广告监管的制度体系向前再推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广告主如何引用数据、怎样使用调查结果,同时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一套更加清晰、可操作的执法标准。
归根结底,就是要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合规能力,杜绝那些利用花哨“引证”来坑害消费者、打击竞争对手的违规做法。
明确适用范围
《指南》首先对“广告引证内容”和“引证广告”等概念做出清晰界定,并划定了基本原则。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广告主必须对引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且举证责任也落在广告主自身。换句话说,如果广告宣称“97%的用户都说好”,就必须拿出经得起核查的实证材料,不能仅靠口头宣传。
规范引证内容
在具体操作层面,《指南》将引证内容细分为实验测量、统计调查、文献资料等不同情形,并逐一提出细化要求。例如,实验数据怎样才算规范?统计调查的样本量是否充足?引用文献时是否存在断章取义?这些以往容易引发争议的模糊地带,如今都给出了更加明确的判定标准。此外,《指南》专门列举了哪些情形下引证内容将直接构成虚假广告,有效回应了市场中长期存在的争议与困惑。
细化监管规则
更值得关注的是,该《指南》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类广告进行了精准打击。过去不少广告主热衷于玩文字游戏:大标题夸大其词,下方却用蚂蚁般的小字标注“数据来源:某小范围调查”“实际效果因人而异”,以此打监管的擦边球。《指南》从正反两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甚至将借助绝对化用语(如“最”“第一”“独家”)误导消费者认知的行为纳入违法清单。这一举措堵住了制度漏洞,让“先射箭后画靶”的营销套路彻底失去空间。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收紧监管力度。目标是有效遏制“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先射箭后画靶”这类违法广告,真正缓解广告主的“营销焦虑”——促使企业不再绞尽脑汁玩文字游戏,而是把精力踏踏实实放在产品品质上。同时,也防止有人通过制造“萝卜坑赛道冠军”等花样,将市场竞争拖入“内卷”的泥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