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个关键判断:关于工信部强制L3、L4自动驾驶必须搭载激光雷达的传闻,完全是误读和以讹传讹。
近日,小鹏汽车副总裁于涛在社交平台正面回击了一则流传甚广的网络传言:“相关文件《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公开可查,全文连‘激光雷达’这个词都没有出现。” 这一直截了当的否认,揭开了这场围绕技术路线争议的舆论风波。
具体来说,这则传言声称:工信部新国标明确规定,L3级自动驾驶必须采用摄像头加毫米波雷达的双冗余方案,L4级则强制加装激光雷达,并计划于2027年7月1日强制执行。于涛直接辟谣这是“假新闻”——既无条款依据,也与编制说明相矛盾。
传言与辟谣始末
6月19日,一位视频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工信部关于L3和L4自动驾驶的强制性国标已划定“硬件红线”:L3车型须实现摄像头与毫米波雷达的双感知冗余,纯视觉方案无法申报国内合规L3;L4车型则必须额外搭载激光雷达。该博主还特别强调“新规于2027年7月1日强制执行”。
这一消息迅速扩散,核心原因有二:一是它直接触及纯视觉与激光雷达两大技术路线的核心分歧;二是“2027年7月1日”这个时间点恰好与工信部公示文件中“建议实施日期”吻合,令不少业内人士一时难以辨别真伪。
当晚,于涛的回应直击要害——他不仅指出文件全文未出现“激光雷达”字样,还呼吁自媒体在发布行业资讯前先查阅最新原文,杜绝凭猜测编造内容。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小鹏汽车目前全面采用纯视觉智驾方案,并多次否认重新搭载激光雷达的传闻。因此,于涛的辟谣既是对事实的澄清,也带有维护自身技术路线的现实考量。
事实是什么?
引发误读的文件,是工信部于2026年6月中旬公示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GB 44721。这是对原推荐性标准GB/T 44721—2024的升级,属性由推荐性转为强制性。
该标准规定了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要求、安全保障要求及检验方法,适用于配备L3或L4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N类车辆。对照原文一查,真相大白:这一标准通篇未提及“毫米波雷达”“双感知冗余”“激光雷达强制搭载”等任何传感器硬件条款。
标准仅对感知系统设定了性能门槛——比如探测范围需横向覆盖车身左右各9米,前向探测距离随车速阶梯提升,并要求系统能补偿环境条件导致的感知能力下降。但从未规定实现这些性能必须使用哪种具体硬件。
至于传言中的双重冗余,标准中确有提及,但指向的是转向、制动、电源、控制系统等执行与安全核心部件,要求单点故障不影响系统安全降级。这是系统架构层面的功能安全冗余,与“摄像头+毫米波雷达”的传感器组合毫无关系。传言将“系统冗余”偷换为“传感器冗余”,混淆了截然不同的技术层级。
事实上,该标准延续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一贯的结果导向思路——只规定系统应达到的安全水平,不干预企业选择哪条技术路径。

图片来源:小鹏
无论纯视觉、融合感知还是多传感器堆叠,只要能通过全套仿真、场地和道路验证,达到安全性能要求即可合规申报。这种设计恰恰为不同技术路线留下了公平竞争的空间。
一场自媒体传言,最终以一份公开文件的核查和一位高管的辟谣收场。但这场风波也提醒行业:在技术路线尚未定论之际,任何关于最新站队的碎片信息都容易引发震荡。标准全文和编制说明均已公开发布,与其相信二手解读,不如亲自翻阅那份白纸黑字的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