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流传一则消息,声称新国标强制要求L4级自动驾驶车辆必须配备激光雷达。该说法看似详尽,实则缺乏依据。对此,小鹏集团副总裁于涛亲自出面辟谣,明确指出此系不实信息。此前,部分自媒体煞有介事地宣称“L3级需双冗余设计、L4级须搭载激光雷达”,但经全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与标准条文,根本找不到任何支持这一说法的依据。

于涛强调,现行国家标准《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全文公开透明,从头到尾未出现“激光雷达”四个字。这一谣言不仅在标准正文中毫无支撑,甚至与标准编制说明所体现的技术逻辑和制定原则完全相悖。行业从业者与内容创作者应当恪守信息传播的基本准则,依据事实发声,避免主观臆断或带有先入为主的传播套路。
更直白地说,现行自动驾驶强制性标准以安全结果为核心导向,关注的是系统应具备哪些关键能力——例如对各类目标的稳定识别与响应、性能退化时的可控处置、以及在复杂多变交通环境中持续完成动态驾驶任务的能力。至于具体采用何种技术方案、搭载哪些硬件来实现这些安全目标,完全由企业根据自身研发路径与工程实践自主决定。这才是该标准真正的底层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