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至6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面向社会公示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报批稿。该新国标计划自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将拥有明确的强制要求,不再是倡导性指南,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规底线。

此次报批稿是对2024年版国标的首次修订,共包含18项重大技术变更。简而言之,它细致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指标与安全保障要求,为配备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确立了清晰的安全准入标准。其中两项核心要求尤为关键:第一,自动驾驶系统(ADS)的安全性能不得低于一名合格且专注的人类驾驶员;第二,汽车制造商必须向用户提供详尽的使用说明书。
设定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线”
该报批稿明确规定,ADS的安全水平不得低于正在承担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的驾驶人的水平。不仅如此,系统还须主动预测驾驶环境中的潜在风险,例如提前识别高风险场景,根据风险等级动态调整行驶速度,精准控制车辆纵向与横向运动,与其他交通参与者保持安全距离。当面对探测盲区或低置信区域时,系统也须具备合理的控制策略进行应对。
针对不同级别的自动驾驶,该标准提出了差异化技术要求。对于搭载L3级自动驾驶功能的车型,其自动驾驶系统至少应具备车道巡航、换道控制以及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除外)通行能力。L4级车型的要求更为严格——要么具备车道巡航、换道控制以及为绕行前方障碍物而部分或全部驶入相邻车道的能力,要么至少具备车道巡航、换道控制、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除外)通行、绕行障碍物、倒车和掉头等全套能力。
车企须向用户提供ADS使用说明
人机交互的安全性与规范性是自动驾驶安全体系的重要环节。报批稿对此作出明确规定:ADS必须配备供车内用户激活和退出的专用操作装置。当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若系统检测到碰撞发生,需向车内用户发出警报,提示至少持续至ADS退出完成或用户确认。
这些提示须满足三项要求:第一,在所有ADS运行状态下均应能被目标用户察觉;第二,内容通俗易懂、无歧义;第三,必要时结合光学、声学与触觉等多种提示方式。
在用户告知方面,车企责任同样明确。除常规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车辆制造商还需通过公开可获取渠道,向用户提供ADS使用说明。说明内容应涵盖:自动驾驶功能及其能力、驾驶自动化等级及局限性;系统面对不可避免碰撞风险场景时的控制策略;以及自动驾驶功能的激活、退出、接管(针对3级自动驾驶)、干预、最小风险策略等具体操作说明。
此外,在安全管理层面,车辆制造商需具备安全监测与管理能力。
智能网联汽车监管正式步入快车道
该标准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设置1年过渡期。新申请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即需执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则从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汽车领域应用的关键载体,也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它给汽车的研发制造、测试评价、应用模式等带来了全面变革。
从政策层面看,我国已出台《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规划,明确要求加强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监管,完善相关标准。从技术层面看,自动驾驶系统涉及感知、决策、控制等多个复杂环节,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均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威胁生命安全。
新国标一旦正式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减少交通事故与人员伤亡,同时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