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为实现在北达科他州的直营销售,再次祭出了一套颇具新意的法律论据——它向法院主张:按照该州现行法律,自己根本不构成“汽车制造商”。这个说法看似绕口,背后的逻辑其实相当直接。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特斯拉正在起诉北达科他州,希望能在俾斯麦和法戈开设直营门店。问题在于,该州法律明文禁止汽车制造商直接拥有经销商,所有车辆必须通过特许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换句话说,要想在当地卖车,就必须寻找中间商——这是全美绝大多数州沿用了几十年的传统规则。
而特斯拉的诉讼策略显得颇为巧妙:它紧扣法律中对“汽车制造商”的严格界定,即“组装或进口机动车,并将车辆销售给经销商进行转售的主体”。特斯拉声称,自己既没有将车辆卖给经销商(因为它根本没有经销商),也不符合“将车辆售予经销商转售”这一前提条件——所以,这条法律并不适用于它。
目前,北达科他州的潜在购车者只能前往州外才能买到一辆特斯拉。这显然让特斯拉感到焦虑。如果法院最终裁定特斯拉符合“制造商”定义,那么特斯拉就会请求为其破例。但助理司法部长迈克尔·皮彻的态度十分明确:如果按照特斯拉的解读方式,任何制造商只要不授权特许经销商,就能轻松绕过整部法律,那么州议会建立的监管体系将彻底形同虚设。
皮彻还补充了一句关键表述:“特斯拉完全能够像其他制造商一样在北达科他州正常运营——它只需指定经销商、签署特许经营协议,通过这一渠道销售车辆。法律并未剥夺它的经营权利,仅仅是规范了分销模式。”言下之意,并非禁止销售,而是要求遵守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北达科他州在全美电动车普及率方面一直处于垫底位置。当地电动车销量仅占新车销量的不到2%,全州公共充电桩仅有277个,而特斯拉超级充电站更是只有孤零零的5座。在这种市场环境下,特斯拉想要直接打通销售渠道,恐怕不仅要打赢这场官司,还必须首先解决充电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