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收养,手续上确实比国内收养要复杂一些。核心原则很明确:不仅要符合中国的《收养法》,还必须满足收养人所在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两国的法律在某些细节上存在差异,那也不用担心,通常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

外国人收养登记指南
整个流程有几个关键环节,需要外国收养人特别注意。
第一,必须亲自到场办理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原则上要求收养人亲自来华办理登记。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那么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前来。如果其中一方确实因故无法到场,必须出具经过所在国公证和认证的书面委托书,委托另一方全权袋里。
第二,签订书面收养协议
外国收养人来华后,需要与送养人(比如儿童福利院)订立一份书面的收养协议。这份协议是核心文件,一般需要明确三项内容:收养人自愿收养的意愿、送养人同意送养的意思表示,以及双方同意建立收养关系。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收养人、送养人和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收存。
第三,共同前往指定机构登记
最后一步,外国收养人需要与送养人、被收养人一起,共同到被收养孩子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收养登记。在登记时,收养人需要按要求填写《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等一系列表格,提交所有经过认证的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才能最终完成法律上的收养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