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聚焦两大核心议题:一是强化公共场所吸烟管控,二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整体来看,新规在执法力度与覆盖范围上均实现了显著升级。
先来看几项关键内容。新条例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全面禁止或限制吸烟行为,同时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传统烟草及电子烟产品——违规商家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这一处罚标准在国内地方烟草立法中属于较严厉的档次。
控烟范围相当广泛——医疗卫生机构、商场、图书馆、公共交通工具,甚至电梯轿厢等室内密闭空间,均被纳入全面禁烟范畴。幼儿园、中小学等未成年人高度聚集的场所同样禁止吸烟。此处需要特别指出:电子烟与传统卷烟接受同等监管,除非在专门划定的吸烟区或专用吸烟室内,否则一律不得吸烟。
条例还要求全社会加强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公共环境建设,并引导公众在非禁烟区域主动避让他人。简单来说,控烟不仅是“禁止吸烟”,更是一种公共意识的培养与塑造。
针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售烟行为,条例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售烟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若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罚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违规成本不可谓不高。
除了对消费者的限制,新规在烟草流通环节也进行了系统完善。禁止销售走私烟、回流烟、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强化物流寄递环节的监管,跨区域运输须持有准运证明。如此一来,从生产、流通到销售,基本实现了全链条的规范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