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驾驶中,部分驾驶人为了抢时间,会采取“绕行”方式规避红灯,例如先驶入右转车道,再借道斑马线或辅路折回原方向直行。这种看似“巧妙”的操作,实则属于典型的闯红灯违法行为,一旦被电子警察抓拍或交警查获,将面临严厉处罚。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典型交通违法复议案例。浙江宁波有两名驾驶人因绕行闯红灯被处罚后,不服交警决定并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最终被依法驳回。
案件经过如下:今年2月28日早晨7时许,驾驶人邓某驾车行至一处红绿灯路口,遇前方红灯亮起。邓某未按规定停车等候,而是将车辆驶入右转专用车道。随后,其并未实际右转,而是将车开至路口右侧斑马线区域,短暂停顿后迅速折返,沿原定直行方向驶离路口,完成了一次“曲线绕行”式闯红灯。

值得注意的是,三天后的3月3日夜间23时许,邓某的妻子驾驶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口实施了完全相同的绕行闯红灯行为。

经交警部门调取监控视频核实,认定两人的行为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规定,构成闯红灯。依据相关法规,对每人处以150元罚款,并记驾驶证6分。
收到处罚决定后,夫妻二人均以类似理由提交书面材料,先后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经复议机关依法审理,认为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该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交通违法认定以行为实质为准,任何试图通过变换车道、临时绕行等方式规避红灯的行为,均属违法。不仅将依法受到罚款、记分处理,即便申请行政复议,在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也难以获得支持。遵守交通信号,规范行车操作,才是保障安全、避免处罚的根本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