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消息,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件。上海一对七旬夫妇驾驶一辆“三无”老年代步车闯红灯,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这对老年夫妇多处骨折。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过错共同导致的。
据了解,老太太沈大妈驾驶的是一辆无上路资格证的电动老年代步车,且存在闯红灯的行为,需承担主要过错;轿车司机李女士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也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交警部门最终明确,沈大妈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女士承担次要责任。然而,各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这对老夫妇将轿车司机李女士及其所属公司,以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超过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最终,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核算,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共计35万元(其中沈大妈21万元,黄大爷14万元);李女士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黄大爷律师费各3000元,合计6000元。
李女士个人因其系职务行为,未承担任何赔付责任。被告方合计赔付3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