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数年前的劳动争议案件再度成为网络热议焦点。事件的起因,竟源于公司负责人在沟通中脱口而出的一个“滚”字。
回溯至2020年,当事人小彭在上海某化工企业任职期间,因工作安排事宜与直属主管发生分歧。随后,他找到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不料负责人情绪失控,直接对小彭说:“你滚。”
小彭随即离开了公司。事后,小彭的妻子主动联系公司老板,询问小彭是否能够返回岗位继续工作。老板的回应是:“能否回来上班,我们还需要考虑。” 这句模糊的表态,为后续的劳动纠纷埋下了隐患。

不久后,公司以小彭擅自离岗、连续多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小彭对此不予认可,随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总计159800元。案件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彭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在老板说出“滚”字后,员工家属已主动协商并表达了复工意愿,而公司方面并未明确拒绝或准许其返岗,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不清晰。因此,公司的单方面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结果公布后,有网友评论道:这真是名副其实的“一字千金”。


律师解析:如何合法合规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起典型案例也为广大企业管理者敲响了警钟。实际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本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资双方实现“和平分手”的重要途径。
在实际用工管理中,用人单位若因业务结构调整、岗位优化等原因需要与员工解除合同,主动、诚恳的沟通是首要关键。首先,应向员工清晰说明解除合同的客观背景与合法依据,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具体的经济补偿方案。同时,务必给予员工充分的考虑时间,倾听并回应其合理诉求。
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一份内容完备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至关重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离职日期、经济补偿金额、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缴纳截止时间、工作交接流程以及保密义务等具体条款。整个流程保持公开透明与相互尊重,不仅能最大程度规避后续法律风险,对于维护企业良好的雇主品牌形象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