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2)
合同,如今已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处理好与合同相关的细节,往往能避免不少麻烦。今天,我们就来深入聊聊其中一个具体问题。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
很多职场新人,甚至一些老员工都可能遇到过这个困惑:在试用期提出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入职时提供的培训费用,这合理吗?
答案很明确:不需要。
这个结论并非空xue来风,而是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中专门对此作出了规定。文件明确指出,如果用人单位出资(并且要有支付货币的凭证)对职工进行了各类技术培训,而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要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这意味着什么呢?很简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赔偿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培训费用的。即便劳动合同中白纸黑字约定了赔偿条款,由于该约定与上述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因此也是无效的。试用期本就是劳资双方相互考察的阶段,法律赋予劳动者在此时段相对自由的择业权,其中就包含了免除此类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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