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
根据《刑法》第18条,法律是这样界定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这里有个后续安排,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那么,对于病情没那么严重的精神病人呢?法律同样有考量。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中间的尺度,关键在于司法鉴定的结论。

法律咨询:
残疾人杀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核心在于残疾的类别。
首先,对于肢体残疾的残疾人,答案很明确:他们杀人需要跟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体行动上的不便,并不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刑事责任能力是完整的。
其次,对于智力有残疾的人,情况就复杂一些。这需要视其具体的智力缺损情况来决定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司法实践中,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如果鉴定属于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能力者,则需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说到底,法律惩处的是“有意识”的罪恶,而非疾病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