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标准对预制的范畴作了清晰界定。它明确规定,预制菜并不包含主食类、净菜类、即食食品,以及中央厨房制作的菜品,具体如下:
1. 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可选择性地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但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工艺)制成,配或不配调味料包,经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2. 该范畴明确排除了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以及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3. 标准要求,应尽可能缩短预制菜的产品保质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防腐剂,并应尽量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此外,标准对预制菜保质期的确定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据标准起草专家介绍,食品保质期通常是由食品生产企业根据产品特性、生产工艺、贮存条件等因素,通过实验研究和品质评定后确定的,一般不在标准中作具体规定。而此次制定的预制菜安全标准则是一个特例。
对于这份新出台的标准,胡锡进第一时间发文谈及此事,他表示:“我能接受预制菜,认为这是当今快节奏社会的趋势,而且也更卫生。我会继续相信大商场里的每一家大型连锁餐厅,我觉得他们总体都不贵,味道各有千秋。”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