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时隔1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启动修订程序。
在我国,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最早可以追溯到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该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即可享受这项福利,但当时并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直到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才正式落地实施。
条例详细规定了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满1至10年,年休假5天;满10至20年,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则可享受15天假期。若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用人单位需按日工资收入300%的标准支付补偿。
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首次披露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际普及程度。
然而数据显示,仍有约40%的职工未能享受到这一法定权益。近年来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持续就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提出多项建议和提案。
2026年1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将积极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修订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落实该项制度。
过去几年间,公众对带薪年休假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核心议题:一是是否需要增加休假天数,二是如何确保休假权利得到强制保障。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学者专委会副主任李干分析认为,此次修订很可能会采取"做加法"的思路。
从目前趋势看,修订方向可能有两种:要么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上"做加法",要么在执行力度上"做加法"。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关键是要确保这些"加法"能够真正转化为现实成效。

